请获准换证的单位于2012年4月16-27日(周末除外)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换证事宜。领取新资质证书,单位法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原证书正副本,其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单位介绍信及原证书正副本。逾期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及电话: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010-66558322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
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.xls
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.xls
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.xls
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.xls
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.xls